全国发改快讯

全国发改快讯(第五八三期)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9-12 | 阅读次数:

【国家发改委工作动态】

发改委深入开展涉金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牵头统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组织实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会同有关部门签署了25个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组织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估,特别是今年以来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很好成效。

金融领域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净化金融生态环境、规范金融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开展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工作。

一是印发两个文件。国家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商务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会同人民银行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二是筛查确定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文件印发后,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公共信息数据库筛选确定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通俗地说,就是确定涉金融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这个名单按照失信类型,又分为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非法集资名单和其他严重违法三类子名单。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合计约300个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其中仅涉嫌恶意逃废债的严重失信债务人合计涉案金额就达62亿元。这批名单已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予以公示,并推送给21个部门正式开展联合惩戒。

第二,向有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推送涉金融领域的失信名单和失信预警关注名单,共同开展失信行为治理和失信风险防范工作。

这两类名单,一方面将推送给有关监管部门,由其在相关领域开展监管和执法工作中作为重点监督检查的参考;另一方面将推送给省、市级地方政府,由其对列入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通过深入检查、督促整改等多种有效手段加强属地监管。对于地方政府在涉金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情况,将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选的一项重要指标。

今后,国家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鼓励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合规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的信用保障。(中国发展网)

发改委: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核定工作全面展开       

国家发改委近日宣布,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经商国家能源局,决定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机制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2月,输配电价改革首先在深圳电网和蒙西电网“破冰”。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省级电网已经全部进行了输配电价改革。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改革工作是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包括清洁可再生能源在内的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通的重要保障措施。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已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根据安排,我国将在完成华北区域电网输配电成本监审基础上,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并在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试点基础上,组织开展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

在全面推进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的同时,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调整机制也将进一步完善。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加快组织开展新投产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测算工作,逐项核定。其中,新投产的宁绍直流、酒湖直流和已投产暂未核定输电价格的海南联网工程等3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今年12月底前完成核价工作。同时,考虑到电量等因素波动,为及时反映真实、合理输电价格,决定定期对已核价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并复核电价,周期暂定为三年。

上述负责人表示,鉴于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数量较多,决定分批推进,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已核价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和输电价格复核工作。第一批对西电东送、哈郑、向上、宾金、宁东等5项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进行复核,今年10月底前完成成本监审,11月底前完成测算、上报,12月底前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完成核价工作。专家指出,在进一步厘清区域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将进一步推动输配电价改革向纵深推进。(经济日报)

【国家部委工作动态】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启动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改善农业供给、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作出了部署,特别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简称《方案》),部署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简称“示范园”)的创建工作。

《方案》提出,要以示范园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和平台载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分年度推进”的思路,力争到2020年建成300个融合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发展、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示范作用显著的示范园,

《方案》明确了示范园创建的类型、数量、条件和程序,并从探索多种产业融合模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发展活力,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创新体制机制、破解产业融合发展瓶颈约束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示范任务。

为确保示范园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方案》提出了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发行企业债券、鼓励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地方加大融资支持、完善用地保障机制、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强产业融合公共服务等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区、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指导、明确工作进度,加大对示范园创建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国家发改委网站

三部委:运用PPP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养老服务业培育与发展。

《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养老领域PPP项目。

《意见》明确,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立足保障型基本养老服务和改善型中端养老服务,参与以下养老服务供给:

养老机构

鼓励政府将现有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资本方运营管理。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度假村、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等,通过PPP模式转型为养老机构,吸引社会资本运营管理。鼓励商业地产库存高、出租难的地方,通过PPP模式将闲置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改造成养老机构。

社区养老体系建设

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城乡社区内建设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精神文化生活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支持政府将所辖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打包,通过PPP模式交由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或运营,实现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统一标准、统一运营。

医养健融合发展

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支持打造“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养老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服务为支撑”的全生命周期养老服务链,兴建一批养老为主题,附加康养、体育健身、医疗、教育、文化娱乐、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业的“养老+”综合新业态。

《意见》要求,各级财政、民政、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合作,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综合项目实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所需政府投入等因素,论证筛选出适宜采用PPP模式运作的养老服务项目,做好项目储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依法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合理设置参与条件,消除本地保护主义和隐形门槛。除本级政府所属尚未转型的融资平台公司、控股国有企业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法人,均可作为养老服务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意见》指出,鼓励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养老服务业财政资金投入,优化资金使用方式,推动财政资金支持重点从生产要素环节向终端服务环节转移,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支持养老领域PPP项目实施。对社会急需、项目发展前景好的养老服务项目,要通过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渠道予以积极扶持。鼓励各地建立养老服务业引导性基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支持符合养老服务业发展方向的PPP项目。

《意见》强调,根据项目特点,建立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开发性资源补偿相结合的项目回报机制,鼓励政府统筹运用授权经营、资本金注入、土地入股、运营补贴、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养老项目建设。允许社会资本配套建设符合规定的医院、康养中心、疗养院及附属设施等经营性项目,提高项目综合盈利能力。鼓励社会资本通过“互联网+”等创新运营模式,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运营效率和投资回报水平。(中国发展网)

【地方发改委工作动态】

湖北:“多规合一”关键在合目的在用  

为加快推进湖北省“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湖北省发改委近日召开全省“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现场会,湖北省发改委副主任刘海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刘海军在讲话中指出,推进“多规合一”,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要求,也是湖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对于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要不断深化对试点工作的认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推动科学发展;坚持上下协同,注重统筹推进;坚持改革创新,促进落地实施。科学划分三类空间是推进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政府发挥调控作用的重点领域,要按照统一规划基础,扎实开展好两项基础评价,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抓好部门联动的步骤和方法,科学划分好全省三类空间。

刘海军强调,“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关键在于合,目的在于用。下一步,各试点地区在推动试点工作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用促合、以用促建的要求,建好用好信息管理平台,强化空间的数字化管控,完善配套政策和制度,推动行政审批改革,探索试点成果的多方面运用,推动试点成果落地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中国发展网)

山西:金融支持重点工程建设 

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金融办联合召开省重点工程产业转型项目融资对接会。

会上,山西省金融办副主任沈力围绕为产业转型项目构建良好金融环境,对金融机构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发挥信贷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支持产业转型发展;二是大力推动金融创新,增强服务产业转型的针对性;三是积极发展直接融资,拓宽转型项目的资金来源。

山西省发改委副主任姚少峰指出,当前山西省上下正在深入推进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战略,今年确定省重点工程项目时,充分考虑转型需要,更加突出转型导向,产业转型项目数量占全部重点工程的80%,上半年完成投资超过总量的60%。

姚少峰表示,要汇集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三方力量,推进金融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希望金融机构继续加大支持重点工程力度,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支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希望企业练好内功,规范企业管理,增强自身实力,为银企互信建立坚实基础;三是继续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推进合作制度化、常态化、个性化;四是密切跟踪会后对接情况,确保项目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晋城市、运城市围绕金融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做了典型发言,8个项目单位介绍了基本情况和资金需求,国开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山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讲解了针对产业转型项目的授信政策和放贷条件等,并和项目单位进行了交流,与晋能光伏等7个项目单位进入实质洽谈,对其他项目表示了对接意愿。(中国发展网)

【地方经济】

广东省出实招降低制造业成本    

近日,广东省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抓住制造业企业的“痛点”和“难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政策措施将于近期由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相关部门和各地市将据此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广东省委、省政府聚焦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发展,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深入调查研究,基本厘清了广东省实体经济发展中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在落实现有国家和省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广东省进一步拟定了若干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旨在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广东省制造业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建设制造强省,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撑。

政策措施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的要求,聚焦于制造业企业,围绕企业经营生产的各个环节,抓住企业的“痛点”和“难点”,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企业运输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等多个方面提出相应措施。(南方日报)

河南“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向绿色低碳要动能

近日,从河南省发改委获悉,《河南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简称《规划》)印发。打开《规划》,“绿色”这个字眼频频出现。

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

对于河南省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来说,就是要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衔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建立以产业循环连接、资源高效利用、废物安全循环为特征的循环型产业体系。

《规划》指出,以化工、生物医药、食品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要合理延伸产业链,推进产业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实现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以装备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要通过产业链式发展、专业化分工协作,实现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发展;以冶金、建材、纺织等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要推广绿色低碳生产工艺技术,加快产品升级改造,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发展循环型流通方式

河南省在流通全过程中推广绿色低碳理念,应用绿色高效节能技术,推动流通企业节能减排,扩大绿色低碳商品的采购和销售,发展“互联网+流通”和绿色服务,打造智慧物流体系。

《规划》指出,鼓励物流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推行立体化存储、标准化装载、机械化搬运、信息化管理模式,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等先进物流组织模式,合理组织、配置物流配送路径,降低车辆空驶率。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执行机制,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提高政府绿色采购比例。鼓励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专柜、专区,推销有节能标识和获得低碳认证的绿色产品,鼓励电商及各类商品交易平台销售绿色商品。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分享经济是绿色生活方式的表现之一。河南省引导居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广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提高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

《规划》指出,创新消费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分享经济作为优化结构供给,引导绿色消费的新领域,延长产品生命周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探索闲置房屋、闲置车辆、闲置物品的分享使用方式和分时租赁的新型商业业态。发展分享办公、分享存储、分享信息,提高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专业分享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信用评价机制,实现分享商品、信息、服务的在线交易。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逐步实现省辖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全覆盖。(河南日报)

【经济预测】

发改委:价格总水平平稳运行 价格改革加快向纵深推进

价格是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今年上半年,与经济稳中向好态势相适应,我国价格总水平保持平稳运行。国家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纵深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着力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进一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与经济稳中向好态势相适应,价格总水平保持平稳运行

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C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在合理区间运行,重点商品价格相对稳定。

一是CPI继续温和上涨。上半年平均,CPI同比上涨1.4%,二季度各月同比涨幅在1.2%—1.5%之间,运行平稳;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2.1%。从构成看,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2.9%,涨幅同比扩大0.9个百分点,是支撑CPI上涨的主要因素。CPI温和上涨、服务类价格涨幅扩大,从侧面反映出我国消费保持平稳增长、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

二是PPI涨幅平稳回落。上半年平均,PPI同比上涨6.6%。去年以来,PPI结束持续深跌快速回升,

到今年2月份同比上涨7.8%,创下本轮回升高点,此后涨幅趋于回落,至6月份已回落至5.5%。PPI涨幅回升,对改善企业效益、促进工业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客观反映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重点商品价格相对稳定。与去年底相比,6月份稻谷、玉米收购平均价格分别上涨1.3%和4.6%,小麦收购和生猪出场平均价格分别下降3.7%和21%;布伦特原油期货、国内四种钢材综合平均、环渤海动力煤、上海市场电解铜价格分别下跌13.4%、2.5%、4.3%和0.4%,上海市场电解铝价格上涨3.5%。

二、纵深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

今年以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要求,国家发改委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纵深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电力价格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全面完成全国省级电网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定价工作。取消、降低随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合理调整电价结构。启动4个区域电网、5条跨省跨区专项输配电工程成本监审,研究制定配电价格指导意见,不断完善电网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二是天然气管输价格监管迈出重要步伐。完成全国13家天然气跨省长输管道公司成本监审工作。印发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目前各地正在抓紧落实。

三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推开。20个省份已全部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其余11个省份中的500多家城市公立医院实施了改革。29个省份已放开特需医疗服务和其它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21个省份开展了按病种收费改革。

四是铁路客运定价成本监审有序启动。印发《铁路普通旅客列车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先后分两批启动了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18个铁路局的普通旅客列车运输成本监审。

五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印发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两次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督促地方落实主体责任,典型引路、示范引领,协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改革。

六是重要农产品价格改革不断深化。研究完善棉花目标价格形成机制的思路方案,合理确定定价周期,调整优化补贴方法。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全面小幅下调稻谷最低收购价,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每斤分别下调3分、2分、5分,以明确的改革信号有效引导市场。

七是邮政包裹资费改革平稳实施。在稳定资费水平的前提下,简化邮政普通包裹资费体系,优化资费结构,增强价格弹性,提升服务水平。

据国家发改委测算,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我国价格市场化程度已经超过97%,政府定价范围已基本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

三、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价格是引导结构调整的关键信号。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创新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助力。

一是围绕“降成本”,着力降价清费。今年以来,已累计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约1800亿元,为“降成本”作出积极贡献。其中,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等用能成本约1000亿元;取消、降低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600亿元以上;降低企业物流成本200亿元以上。

二是围绕“去产能”,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对电解铝、水泥、钢铁等行业用电继续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并根据钢铁行业去产能需要,对淘汰类钢铁企业及未按期完成化解产能任务的钢铁企业实行更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有力地加速了过剩落后产能的退出。

三是围绕促进资源节约,全面推行阶梯价格制度。截至目前,31个省份全部建立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除新疆、西藏外,29个省份已建立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除新疆外,29个省份(西藏未通管道气)的通气城市已建立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有效调动了居民节约资源的积极性。

四是围绕促进环境保护,积极创新环保价费政策。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对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行电价支持,促进发电企业节能减排。指导地方严格落实排污收费相关政策,合理制定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明显提高了企业治污减排积极性。

下半年,价格总水平有望保持平稳运行。国家发改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坚持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大力开展降价清费、积极创新价格机制,为价格平稳运行夯基础、为实体经济发展减负担、为结构优化调整添动力,以优异的工作实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国家发改委网站)